
《深圳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存在问题及2015年工作计划等五部分组成,如无特殊说明,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深圳检验检疫局(以下称深圳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及质检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紧密围绕深圳局“保安全、促发展、抓建设”三大工作任务以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大通关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有序推进、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注重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透明度、广泛度,以此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在服务深圳市外经贸发展、树立公开透明政府形象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公开保障。强化“一把手责任制、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并建立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在文件办理流程中增加文件是否公开选项等,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硬软件“四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应公开信息未公开的具体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探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问题及对策,并针对局网站改版的情况及时对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公开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绩效考核扣分情况,并于5~6月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清理更新行动,“地毯式”排查应公开未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统一、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况,排查内容覆盖局网站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一次性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量达200条,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栏目的规范性、条理性、及时性,并探索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途径。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一方面,注重提升局网站这一传统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工作质量,于7-10月开展新版网站建设工作,在原有中文版设计的基础上,新增繁体版、英文版、手机版网站,将信息公开版块突出显示,并新增“最新信息公开”栏目,提升信息公开栏目的服务效能。另一方面,注重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设立各分支局信息公共查阅点,设置政务大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电脑等,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准确发布深圳局权威信息,将局网站业务咨询、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栏目的办理时效性、开展活动量纳入绩效考核,使之成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支持,从而构筑了形式新、层次多、覆盖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深圳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申请人向深圳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应对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深圳局及下属分支局、直属单位、挂靠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762条,同比增加54.3%。其中深圳局网站3226条,分支局、直属单位、挂靠单位2532条,全年相关新闻被各网络媒体转载7920篇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会议8场。内容主要涉及供港鲜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核辐射实时视频定位监控系统、深圳局出台五项20条措施促外贸稳增长、上半年深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国门时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晶报》、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深圳卫视、凤凰卫视、深圳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境外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1030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深圳局围绕质检总局办公厅《2014年全国质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加强了以下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利用各类平台公开深圳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在局网站开设网上办事栏目,下设政务大厅、业务频道、场景式服务3个子栏目,对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结果等进行及时公开,其中场景式服务共有8个服务项,较此前增多2个,均使用较为直观的流程图、卡通画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业务频道开设执法稽查专栏,每月公开当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双打”案件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并对“成功处理一起跨国认证机构违法行为”“巡回展示输非装运前检验工作发现的典型假冒伪劣样品”“彻底捣毁一个制售假证窝点”“查获输埃女鞋涉嫌假冒奢侈品牌”等一批案件进行了重点公开。
(三)财政资金及收费采购信息。积极公开政府采购等方面政策法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调整、通关单无纸化业务免计收通关单签证费等收费调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并对涉及深圳局的招标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过程、结果等进行全过程公开,切实接受公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时,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及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信函等形式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6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7件、通过信函申请9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卫生证书相关资料4件、标签备案4件、标准1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2件、进口产品数量1件、产品进口记录1件、文件函件3件等。
(二)回复情况。
16件有效申请均已通过信函按规定答复或告知申请人。在16件有效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的申请有3件,占申请总数的18.75%;属于不存在政府信息的申请有6件,占申请总数的37.5%;属于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的申请有7件,占申请总数的43.75%。
五、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深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面临多种挑战,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不断增长、公开范围有待拓宽、公开督查手段仍显欠缺、公开统筹协调机制及组织领导力量较为薄弱等。对此,深圳局2015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进一步修订《办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制度建设,细化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统计通报制度等信息公开基础制度。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督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督查机制,围绕阶段性重点发文、重点工作,以及财政预决算、食品安全、疫情信息、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督查行动,并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有机结合。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继续做好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局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及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调整更新互动服务栏目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