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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3-03-28 08:24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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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如无特殊说明,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深圳检验检疫局(以下称深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条例》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相关要求,围绕深圳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深圳市外经贸发展、树立公开透明政府形象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要求,紧扣“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四大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调整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深圳局办公室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全局各部门分别指定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系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强化“一把手责任制、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组织指导、各分支局和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领导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2012年,深圳局分别修订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了全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考核和监督检查、网站管理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重点列举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及主要公开渠道,明确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并及时反馈;三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在工作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明确编制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限;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基本程序;六是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申报、审批程序,抓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三)强化服务,完善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深圳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强化建设门户网站“三个面向”、“三个平台”特色。2012年度深圳局门户网站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优秀网站”和“特色栏目单项奖”。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深圳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职责分工,实现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政府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并且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开设了“‘生命线’上的守护——供港检验检疫专题”、“‘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等五个专题栏目,提供了“企业”、“社会公众”、“报检员”、“公务员”的针对性用户专题栏目。二是面向办事群众,完善在线办事平台。深圳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八大类别60多个在线办理、结果查询业务系统,涵盖通关、认证、动检、植检、卫检、化矿、轻纺、机电等多项业务,丰富了业务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功能,提供了企业网上预约办理及其领证实时信息查询等多项服务信息。为进一步提升人性化服务理念,深圳局还设置了6项业务办理的场景式服务。三是面向来访群众,完善公众参与平台。深圳局开设了在线咨询、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栏目;设置电子地图,方便公众查询全局各单位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拓宽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

深圳局积极探索与门户网站公开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通过设立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设置政务大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电脑,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构筑了形式新颖、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深圳局细化梳理了网站各个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针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新,删除了392条不再具备指导作用的各项规定与管理办法。各栏目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一)新闻动态。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新闻动态达1494条,其中全局层面的新闻动态570条,基层动态243条,重要提示185条,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动态26条,走转改活动11条,新建专题五个(内容达459条),相关新闻被各网络媒体转载627篇次。

(二)机构职能。更新机构职能信息5条,其中主要涵盖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等内容。

(三)通知公告。更新通知公告信息达80条,其中质检总局公告22条,深圳局公告58条。

(四)计划规划。更新计划规划23条,其中深圳局层面3条,各部门计划规划20条。

(五)财政信息。更新财政信息23条,其中政府采购信息6条,财政动态1条,收费管理16条。

(六)人事信息。更新人事信息25条,其中干部任免信息2条,教育培训信息22条,人才招录1条。

(七)政策法规。更新政策法规38条,其中法律法规2条,质检总局规章17条,深圳局规范性文件4条,政策解读15条。

(八)业务统计及分析解读。全年更新业务统计及分析解读信息12条。

(九)疫情信息。更新疫情信息22条,其中传染病疫情11条,动植物疫情11条。

(十)咨询互动情况。全年举办网上局长在线访谈2次。文字回复网站业务咨询144条,电话回复206条,增设征集调查栏目2类17条。

(十一)处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更新相关处室领导、法律法规、业务内容、计划规划公开内容达5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深圳局(含下属分支机构)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1起。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及时进行办理和反馈。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深圳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深圳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深圳局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2起,应对行政诉讼1起。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2年,深圳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与《条例》要求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学习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建设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等。2013年,深圳局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加强完善考核制度,督促指导全局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完善网上统一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深圳局各部门及各分支局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深圳局和各分支局信息公开的有机整合和有效共享,建设成为合理、层次清晰的网站群,成为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和信息公开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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