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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7 08:29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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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存在问题及2017年工作计划等五部分组成,如无特殊说明,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深圳检验检疫局(以下称深圳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及质检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注重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透明度、广泛度,以此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在服务深圳市外经贸发展、树立公开透明政府形象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公开保障。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在文件办理流程中增加文件是否为主动公开选项等;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应公开信息未公开的具体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探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问题及对策,并针对网站普查情况、网站资源整合等情况及时与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开展相关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公开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绩效考核扣分情况,在网站普查与整改期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清理更新行动,“地毯式”排查应公开未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统一、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况,排查内容覆盖局网站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一次性调整和全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量共计592条,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栏目的规范性、条理性、及时性,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流网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657条,并探索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途径。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总局网站监测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清理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7件。门户网站增设新增“政务服务”“质检数据”2个一级栏目。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与关注度的热点问题,及时开设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对涉及较广、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时进行解读,如增设“以案说法”“理论研究”等栏目。

(四)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2016年开通的微信公众号(鹏城国检)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的内容囊括了检验检疫相关政策解读、社会热点、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知识介绍、我局工作动态、质检文化宣传等各个方面。2016年全年,深圳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共推送信息205条,累计转发量2万余次。新媒体平台已成长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深圳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申请人向深圳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的1起、无因信息公开应对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深圳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457条,全年相关新闻被各网络媒体转载2657篇。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36场。内容主要涉及“深圳口岸销毁35吨菲律宾‘问题香蕉’”、“全国首创跨境电商生鲜进口关检联合作业改革试点启动”、“e-ciq上线收官”“2016技术贸易研讨会”“罗湖口岸发现地中海石蝇”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吸引包括新华社、中新网、光明网、央广网等大批中央媒体以及凤凰卫视、深圳卫视、深圳特区报等诸多境内外媒体刊登、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1242篇。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深圳局重点加强了以下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加大行政处罚公开力度。由深圳局法制处牵头,将“行政处罚”从三级栏目提升到二级栏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案件编号、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机关及日期等,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集中发布权力责任清单和公开各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将行政职权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向公众发布,使各项执法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三)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按照总局要求,将“政府采购”单设为二级栏目,下设“招标发布”和“中标发布”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等。

(四)加大热点回应力度。增设“以案说法”和“理论研究”栏目,对涉及本单位和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予以回应,如“深圳口岸销毁35吨菲律宾‘问题香蕉’”、“全国首创跨境电商生鲜进口关检联合作业改革试点启动”、“e-ciq上线收官”“2016技术贸易研讨会”“罗湖口岸发现地中海石蝇”等,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完善12365投诉举报的办理机制,方便公众举报、监督。

(五)加大质检数据的公布范围。由以前简单的业务数据与统计,扩展到对涵盖了通关业务、质量安全监督、动植物检疫监管业务、食品检验监督业务、产地证签证业务、认证监管业务、检验监管业务在内的20项业务的相关数据予以集中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局和下属各分支局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因承办主体不一,深圳局为统一做法,切实做到标准一致,采用了上报案例、召开联席会议和颁布制度等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及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信函等形式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56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50件、通过信函申请6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卫生证书相关资料29件、标签备案14件、检验标准2件、检测报告2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1件、执法处理结果7件、执法人员信息1件等。

(二)回复情况。

 56件申请均已通过信函按规定答复或告知申请人。在56件有效申请中,属于公开或部分公开范围的申请有38件,占申请总数的67.86%;属于不存在政府信息的申请有4件,占申请总数的7.14%;需补正材料的4件,占申请总数7.14%;属于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的申请有3件,占申请总数的5.36%;不予公开的6件,占申请总数的10.71%;已主动公开1件,占申请总数的1.79%。

 五、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深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面临多种挑战,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不断增长、公开范围有待拓宽、公开督查手段仍显欠缺及公开统筹协调机制和分支机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的要求,深圳局2017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相关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二)依法全面公开。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机制。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回应关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督查机制。

 (四)突出实效,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信息,确保信息与当前实际一致;二是规范办事服务指南、表格下载等服务资源,确保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表格下载的可用性,为公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便利;三是拓展在线办事服务的深度,尤其是公众需求量大的办事服务,要加强网上平台与行政审批大厅的整合,实现网上网下无缝对接;四是利用新媒体扩大传播广度,利用微信小程序等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深圳局惠企惠民举措、政策法规、贸易措施、疫情疫病等方面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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