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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3-10 08:28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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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存在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等五部分组成,如无特殊说明,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深圳检验检疫局(以下称深圳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及质检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注重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透明度、广泛度,以此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在服务深圳市外经贸发展、树立公开透明政府形象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公开保障。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在文件办理流程中增加文件是否为主动公开选项等;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应公开信息未公开的具体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探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问题及对策,并针对网站普查情况、网站资源整合等情况及时与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开展相关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公开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绩效考核扣分情况,在网站普查与整改期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清理更新行动,“地毯式”排查应公开未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统一、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况,排查内容覆盖局网站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一次性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量达457条,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栏目的规范性、条理性、及时性,并探索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途径。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细化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保持动态更新。按总局要求于630日前落实了公开属性源头确认机制,并于1115日前完成了深圳局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标注公开属性等工作。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与关注度的热点问题,及时开设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如增设“许可信息”“收费公示”等栏目;对涉及较广、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时进行解读。

(四)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2015年开通的微信公众号(鹏城国检)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的内容囊括了检验检疫相关政策解读、社会热点、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知识介绍、我局工作动态、质检文化宣传等各个方面。2015年全年,深圳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共推送信息169条,累计转发量2万余次。新媒体平台已成长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深圳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申请人向深圳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应对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深圳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217条,全年相关新闻被各网络媒体转载10554篇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19场。内容主要涉及力促奔驰汽车召回、八大举措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创新发展、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行为、上半年深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国门时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晶报》、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深圳卫视、凤凰卫视、深圳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境外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1383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深圳局重点加强了以下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力度。由深圳局法制处牵头,在信息公开项下增设“许可信息”将涵盖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食品检验、认证监管在内的8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等集中发布。将原来以部门为基础的单一、分散的办事指南整合,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内容。依法公开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专栏和近期热点等栏目主动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执法打假”等方面信息。

(三)加强财政收费信息公开。按照总局要求,增设“收费公示”,公开深圳局收费目录清单、收费依据文件等,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等。

(四)加大热点回应力度。增设“热点关注”栏目,及时发布疫情预警和惠企政策,对涉及本单位和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如“深圳局力促奔驰汽车召回”“八大举措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创新发展”“通报今年上半年深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等,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完善12365投诉举报的办理机制,方便公众举报、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局和下属各分支局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因承办主体不一,深圳局为统一做法,切实做到标准一致,采用了上报案例、召开联席会议和颁布制度等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及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信函等形式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1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16件、通过信函申请5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卫生证书相关资料11件、标签备案2件、检验标准2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1件、进口产品数量1件、信用系统地址3件、三公经费预算件1件等。

(二)回复情况。

 21件申请均已通过信函按规定答复或告知申请人。在21件有效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的申请有8件,占申请总数的38.10%;属于不存在政府信息的申请有8件,占申请总数的38.10%;需补正材料的4件,占申请总数19.04%,属于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的申请有7件,占申请总数的43.75%,不予公开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4.76%

 五、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深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面临多种挑战,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不断增长、公开范围有待拓宽、公开督查手段仍显欠缺及公开统筹协调机制尚需完善等。对此,深圳局2016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公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公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延伸服务功能。将根据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丰富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资源,向公众提供审批服务信息的告知提醒,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利用新媒体的优势,精选推送深圳局惠企惠民举措、政策法规、贸易措施、疫情疫病等方面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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