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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0-03-10 17:50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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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刘胜利局长多次召集专门会议共同研究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其指导思想、具体进程、工作方式、公开内容及相关监督与完善措施等,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能公开的坚决要公开”。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外网网站(www.szciq.gov.cn)为平台,编制了《深圳检验检疫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以部门信息为框架,要求信息公开项为栏目,对全局及内设的20个处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正级处办事处进行政务信息分类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工作年报、发展计划、业务统计、财务信息、人事任免、业务法规等,分项清晰,信息量大,其中重点是对业务信息分类公开。当前公开目录共有693项803条常规政务公开信息。同时,我局还在网站开辟在线咨询和在线访谈两个互动栏目来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并以公告栏、分类信息和12个分支网等形式进行相关信息公开的补充。

我局还多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实现信息的公开。如今年4月,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我局对供港蔬菜的安全卫生状况、香港业界的有关诉求及其关心的焦点问题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所采取的供港蔬菜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等,及时澄清香港媒体炒作的供港蔬菜“假产地、真标签”的不实传闻。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刘胜利局长任组长,曲海峰副局长、吴荣恩纪检组长、于国君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分支局、办事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法综处,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出台《深圳检验检疫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深圳检验检疫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指定办公室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法综处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协调部门,负责审核业务处室拟公开或答复的有关检验检疫政策业务信息,并组织协调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机构,应当指定本部门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该管理办法同时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指定了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社会个人和单位相应的政务信息需求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相应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以便公众来函来电进行咨询。截至当前来电咨询日均3次,网上申请多人,来函索知1人,我局均一一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和指引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当前深圳局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周期长,网站部分栏目内容稀少甚至滞后;三是个别部门业务咨询方式不够完善,影响公众的咨询效果;四是在业务受理窗口没有设立相应政务信息公开点。对此,我局将进一步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注重政务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咨询事项,并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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