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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海关监管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对深圳海关部分关区代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区代码5321
关区名称由“福田海关”变更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关区简称由“福田海关”变更为“河套深圳园区”。
该关区代码用于办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含福田保税区)各项海关业务。
二、关区代码5359
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均为“福田海关”。
该关区代码用于办理福田海关相关监管业务。
以上调整自通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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