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3日 | |
| 【标 题】 | 深圳海关关于实施内地宠物猫狗赴港检疫新规的通告 | ||
2025年5月13日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正式公布了从内地进口猫狗的新检疫安排。自6月3日起,内地将被纳入第三A组别国家/地区,符合规定的内地猫狗抵港后,隔离检疫期将由现行的120天大幅缩短至30天。同时深圳被确定为新规首阶段实施的城市。根据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内地猫狗赴港新检疫要求,深圳海关将调整赴港宠物猫狗出境检疫的相关要求。
一、6月3日起,携带猫狗赴港旅客向深圳海关申请《动物卫生证书》前,确保猫狗符合下列要求:
1.注射狂犬病疫苗及采血前植入芯片;
2.在赴港前不少于30天及不多于一年内接种狂犬病疫苗,如首次接种疫苗,则不少于90天;
3.接受其他传染病的防疫注射,狗:犬瘟热、犬病毒性肝炎和犬病毒性出血肠炎,猫:猫瘟(猫病毒性肠炎)和猫流行性感冒;
4.在首次接种狂犬病疫苗30天后,赴港前90天至1年内在深圳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或诊所采血并送4个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认可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长春兽医研究所、中科世生(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狂犬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不低于0.5IU/ml;
5.赴港宠物不属于香港列明的危险犬种:比特斗牛㹴(或称为美国斯塔福郡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该四个品种的任何混种狗。
二、旅客向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申请120天检疫期的内地宠物猫狗无需进行采血、抗体检测。
三、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办理程序不变,旅客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登录“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向海关申请,并在海关预约时间携带宠物、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