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标准《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放射性核素监测和评估技术规范》送审材料(附件1)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7月12日前反馈我关。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84398625。
电子邮箱:kjckyk@customs.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放射性核素监测和评估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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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到7月12日,深圳海关通过门户网站,就深圳市地方标准《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放射性核素监测和评估技术规范》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征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