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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布吉海关对深圳市九派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10:47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布关审检普决字〔20230003

2

行政处罚相对人

深圳市九派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海关代码

91440300MA5GAACL08

4

法定代表人

白如冰

5

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布吉海关

6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1229

7

违法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202139日至202338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移动电源(超过100Wh),但未向海关申请办理《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涉及出口报关单共63份、移动电源共计61454个,货值人民币945.95万元。当事人上述使用未经鉴定的包装容器装运危险货物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以上行为有《稽查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产品检测报告等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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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9

处罚内容

    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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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1

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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