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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深圳海关决定废止2020年第1号公告(深圳海关关于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公告)。相关工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海关
2022年9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2020年1号公告的公告(深圳海关公告2022年第2号).pdf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2020年1号公告的公告(深圳海关公告2022年第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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