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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59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海关总署《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府网站建设,着力提升海关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依托门户网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发布深圳海关制定的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定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随办随公开”2件;“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开常规稽查领域结果10件;“预裁定”专栏共发布预裁定决定书27条。

  2.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围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严禁洋垃圾入境、打击濒危物种制品走私、压缩通关时间、进口食品安全等10个方面,集中公开我关相关工作成效。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事前在门户网站公开海关涉案财物变卖处理信息。

  3.回应社会关注,加强政策解读。

  2019共发布深圳海关公告3篇,并随公告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组织协调各单位制作总署政策解读稿件在总署12360微信公众号刊登13篇,多渠道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开展在线访谈6期,网上直播4期,多方位解读海关政策,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0件,予以公开5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0件(均同步给出正确指引),转下一年处理2。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19年修订《深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级机关各部门责任分工;修订《深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健全本级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修订《深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建立健全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紧紧依靠信息公开主阵地——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加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服务功能。

  1.按照国务院新标准,整改提升门户网站。

  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有关要求对门户网站开展全面整改,对相关指标进行自查与整改,从栏目设置、内容规范、便利服务等方向整改提升

  2.完成原检验检疫网站历史数据迁移整合。

  落实机构改革部署,系统梳理原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等原检网站历史数据,对于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公开以及行政相对人确需获取的信息,完成迁移、整合到海关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3.优化网站办事服务功能。

  组织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海关”服务事项去重工作,海关总署已经上线的服务事项,本关同步下线;设置海关总署“互联网+海关”入口,将我关特色服务事项调整至首页政务服务板块,优化访问体验;增加已办事项、在办事项对外展示统计数据功能。在门户网站增加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将业务咨询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监督保障方面

  依据海关总署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制定2019年度各隶属单位、本级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考核计划,监督各单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3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3

  950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3

   0

   0

   0

   2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0

   0

   0

   1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2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33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2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依申请公开指引不够清晰,导致部分申请人向深圳海关机关错误发送申请;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赖门户网站,社会获取信息渠道仍有较大拓展空间。

  改进情况:已着手改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将隶属海关的申请指引置于更醒目的位置,下一步计划增加申请范例,明确部分常见申请的正确操作;研究开发移动端海关信息应用APP,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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