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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审计公告
  2009-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署派出审计组,自20093月起,对深圳海关20071月至200812月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收和减免情况、保税货物监管情况、海关执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情况进行反映。

审计组举报电话:(01068330963

13480903745

 

 

 

审计署赴深圳海关审计组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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