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署派出审计组,自2009年3月起,对深圳海关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收和减免情况、保税货物监管情况、海关执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情况进行反映。
审计组举报电话:(010)68330963
13480903745
审计署赴深圳海关审计组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