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海关决定公开招考一批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考技术雇员27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09:00至2009年2月8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考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将《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z_customs@126.COM,收到该邮箱发出的确认邮件表示报名递交成功。
(三)资格初审: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笔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收到关于考试通知的电子邮件或电话,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或者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三)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海关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参加笔试,深圳海关不通过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总分排列顺序,各级别技术雇员以不超过1∶3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深圳海关将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海关组织,面试采取提问方式来考察考生作为技术雇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拟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深圳海关将在体检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体检人员,未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深圳海关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招录人员,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招录人员。
(二)招录人员报到后,深圳海关将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咨询电话:(+86)0755-84398561王先生
(+86)0755-84398525蔡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海关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职位表
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报名表
深圳海关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