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口岸进口CEPA零关税货物近15亿美元,海关多措并举确保货物贸易实施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截至今年5月,广东省内各口岸累计受惠进口香港CEPA项下货物近15亿美元,税款优惠10亿余元人民币。2004年至2008年,受惠货值和税款优惠额年均增长都在四成左右。2009年1-5月,广东省内各口岸共受惠进口1.4亿美元,税款优惠近0.8亿元人民币。
为确保香港CEPA货物贸易实施,广东省内各海关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深化通关改革,实现CEPA货物通关便利化。在目前金融危机全球蔓延的形势下,海关进一步采取集中接单、优化通关环境等多项通关便利化措施,帮扶两地生产企业共克时艰;多次参与相关部委赴港访厂和相关调研,积极开展CEPA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调研,不断完善原产地标准制定及修改机制,提高原产地标准制定的科学性;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各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实施前的政策宣讲及引导,实施中的通关问题解答,实施后效果评估等,进一步扩大中央对港优惠政策的影响力;积极加深两地沟通、交流与合作,逐步推进互助核查并制定常规性核查机制,确保CEPA有序运作。(诸立恒)